8月30日,商务部官网的消息称,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337条款,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大疆创新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主要针对进口产品侵犯美国知识产权的行为。如果行为发生,权利人(美国企业或外国企业)可以向ITC提请调查,并要求采取相关制裁措施。
在这起案件中,Autel Robotics便是以大疆在美国进出口或销售的产品侵犯其专利权为由,提出调查申请。
此消息一出,舆论哗然,甚至有人揣测美国开始将矛头对准中国科技企业了。
但据悉,这家“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其实是穿着美国马甲的中国公司,他们是中国深圳道通智能的美国子公司(Autel Robotics USA LLC,下称“道通”)。
道通科技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以汽车诊断方案和设备起家的公司,2014年注资7.1亿元人民币成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后涉足无人机市场,至此,开始了其在无人机领域摸索的生涯。
据天眼查,道通智能和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李红京。
进入无人机领域后,道通面临的最强劲的对手自然是大疆,自此开始,这场在无人机领域的博弈从未停过。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初的德国纽伦堡国际玩具展上,道通智能的展台被当地法院派出的法警持“临时禁令”查抄,原因是其无人机产品X-Star涉嫌外观设计侵权。
2015年,大疆指控道通科技公司、道通智能公司制造、许诺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15万元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年7月开庭审理此案,并于同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大疆的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大疆不服判决并再次上诉,并于2017年3月,广东高院终审判决驳回了大疆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8月,大疆和旗下大疆欧洲分公司在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将道通及道通智能航空、道通智能美国提出诉讼,指控涉案的3家公司侵犯其持有的1项外观专利和3项发明专利;
2017年5月,大疆又在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道通,称后者侵犯其专利权,之后与以上案件合并审理,现在仍在证据开示阶段。
2018年4月,双方再次在美国法院针锋相对,“道通智能美国”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大疆旗下的三家公司侵犯其2件美国发明专利权,并请求法院判给足以补偿大疆“侵权”造成损失的损害赔偿金及合理费用,以及“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道通所说的2件美国发明专利分别为7,979,174号(174专利)和9,260,184号(184专利)。
其中,174专利为“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2011年7月12日获授权。
184专利名为“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2016年2月16日获授权。
不过据媒体报道,两件专利最初均非道通持有。174专利由霍尼韦尔(Honeywell International Inc.)2008年6月4日申请,2017年10月才转让至道通智能名下,2018年4月又转至Autel Robotics名下。
184专利则由加拿大渥太华一家无人机公司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于2014年6月16日申请,经辗转于2017年12月5日方转让给Autel Robotics。
从买来专利到与大疆公堂对簿,时间不过短短几个月,还没机会用于提升自家无人机性能。由此也很容易让人猜测,Autel Robotics买来这两项专利,是否就是专门用来与大疆打官司的。
道通在2018年的CES展会上发布了最新款可折叠便携式无人机EVO,虽然配置略有不同,但是单从外形上来看的话,与大疆此前发布的Mavic Pro还是有几分相似的(如下图)。
左为大疆Mavic Pro,右为道通EVO
无人机发展至今,各项技术不断精进,但是在外形的工业设计上基本开始趋同。第一眼望去,甚至很难区分出究竟是哪家的产品,因而,在之前因外形设计上引起的专利纠纷,确实也很难寻得决断。但是在之后的专利大战中,稳定性、控制能力等更多方面的技术有待进一步提升,也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提出了更多要求。
据此前业内官场人士透露,如果倒退十年,以深圳这个电子产业制造产业这么发达的地方来说,思考它整个的商业模式是怎样的,那就是贴牌啊!不需要设计,就是贴牌!所以长期以来,就没有什么氛围培育出优秀的设计师。因为这个是需要长期累积出来的结果,所以你看我们用的很多好的电子产品都是来自国外的。所以这个大环境下,工业设计师是相对比较少的。大疆因为做的时间比比较长,技术比较成熟,因而被模仿也是再所难免。